互联网外包用工中,企业常通过更换签约主体、不变更员工岗位地点的方式,恶意隔断劳动者工龄、降低辞退赔偿,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案中,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李雅娇律师代理劳动者案件,精准锁定争议焦点、固定完整证据,成功举证用工主体变更系企业原因,助力法院认定工龄连续计算,最终为当事人追回14万余元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充分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

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李雅娇律师

原告李某于2021年6月入职G公司(化名)软件项目,岗位为JAVA开发工程师,工作地点固定为B市H区L产业园。入职后,用工方先后安排其与三家不同外包公司签订劳动合同:2021年与W创业软件公司签约(化名)、2022年转至E科技公司(化名)、2024年6月转至R科技公司(化名),三份合同期限连续衔接,岗位、工作内容、薪资标准未发生变动。
三次换签均由外包公司对接人员主动沟通“转切合同”,劳动者未主动离职、未领取任何前单位经济补偿,工牌标注相关科技企业标识,考勤归属对应项目外包组,系统记录其在职时长与首次入职时间完全对应。2024年10月18日,R科技公司单方发送解除通知,10月23日终止劳动关系,仅支付24000元补偿金,主张仅按2024年6月入职计算工龄,拒绝合并此前三年工作年限。

劳动者收到解除通知后,第一时间委托北京市信之源律师事务所李雅娇律师处理本案。李雅娇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核心难点:
其一,多主体换签如何举证属于“非劳动者本人原因”;
其二,区分项目用工方与签约外包公司法律责任;
其三,固定年假结转、工资欠付、企业无合法理由辞退的完整证据链。

1、梳理材料诉讼立案
李雅娇律师帮助当事人全面整理证据:三份连续劳动合同、多年银行工资流水、个税申报记录、工牌、考勤截图、对接人员沟通转签、年假结转的聊天记录及录屏视频,形成完整证据闭环。根据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相关规定,明确劳动者未主动跳槽、岗位地点不变、企业主导换签,工龄应当合并计算;企业无任何证据证明劳动者存在过错,单方解除属于违法解除,应当支付2N赔偿金。
2、证据交换
R科技公司、G公司当庭作出抗辩,否认换签系企业安排、否认年假结转记录效力,主张劳动者系自主入职新外包公司。李雅娇律师当庭提交聊天原始录屏、工资个税流水,证明三次转签均由企业工作人员主动发起,劳动者全程被动配合。
3、法庭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为工龄是否连续计算。被告提交前一家外包公司离职证明试图隔断工龄,李雅娇律师指出离职手续仅为企业换签流程,劳动者未获得任何经济补偿,岗位、用工场景未改变,符合法定连续计算情形;针对违法解除,被告全程无法举证劳动者存在违纪、业绩不达标等合法解除事由,应当承担举证不能后果。
4、年假、工资差额核对
法庭组织双方核算薪资与年假,结合聊天记录中公司确认结转4.5天年假的内容,确认劳动者尚有1天未休年假;双方共同确认10月工资差额属实。
经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如下判决,全部支持劳动者核心诉求:
R科技公司十日内支付2024年10月工资差额1200余元;支付未休年假工资2200余元;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差额14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R科技公司未提起上诉,主动按期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判决全部款项,劳动者维权诉求全部落地。


企业主导更换签约主体、劳动者岗位薪资未发生变化的,工龄应当连续计算,杜绝企业换签避赔的行为;同时强调企业单方辞退需承担举证责任,无法举证的构成违法解除,须支付双倍赔偿金。
此外,本案确认办公软件电子记录可作为有效维权证据,同时厘清外包用工责任边界,明确仅签约外包公司承担用工赔偿责任,平衡了劳资双方权益。
1. 企业换签劳动合同,需留存沟通证据
遇到公司安排转外包、更换签约主体,保存相关证据,不要签署“个人原因自愿离职”文件,若企业要求先离职再入职,可书面注明“因公司业务调整转签外包,非本人主动离职”,避免后续工龄无法连续计算。
2.外包用工,妥善留存用工及薪资凭证
工牌、内部系统在职时长截图、每月工资流水、个税申报记录、考勤打卡记录均是证明长期固定用工、岗位未变更的关键证据,建议按月备份,原始录屏留存,避免企业删除内部系统记录后无法举证。3.及时主张权利,避免超过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发现权益受损,应尽快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切勿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或丧失胜诉权。在维权过程中,保持理性沟通,依法依规表达诉求,既能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资双方的共赢发展。
3.遭遇单方辞退,务必索要书面解除文件
若公司口头通知离职,务必索要加盖公章的书面解除文件,记录辞退理由;企业无法说明合法辞退理由的,大概率构成违法解除,可主张2倍工龄赔偿金。
4.固定年假凭证,留存核算记录
每年与HR 核对剩余年假天数,保存确认年假结转、休假安排的聊天记录,离职时未休法定年假可依法主张折算工资,企业无权单方作废年假。
5.分清用工主体,精准确定被告
长期在第三方企业项目工作,但劳动合同、工资社保由外包公司负责,维权时应以签约外包公司为主要被告,发包用工单位仅在存在混同用工、共同管理等情形下才需承担连带责任,避免盲目起诉增加诉讼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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