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很清楚,单身买房,是需要有单身证明的,需要去公证处公证。这种情况下买的房子,就是属于婚前买房,相当于是婚前财产。离婚的时候,是不作为夫妻双方财产进行分割的。但这种情况如果涉及到付款方式和贷款问题,又复杂了一点。
第一种情况:结婚前取得房屋产权,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并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的,房屋属个人财产。
第二种情况:结婚前已还清全部贷款,但婚后才取得房本的,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仍认定为夫妻一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第三种情况: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司法实践中将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第四种情况:房屋落在对方名下,通常是出资方不具备购房条件的,才以对方名义购房,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形,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第五种情况: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第六种情况:双方都出资了,但房屋只是落在一人名下,这种情况就会复杂一些。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温馨提示:
即便感情再好,婚前买房一定要谨慎,单方面出资清爽很多,后续会少去很多麻烦。如果只能合资买房,也一定要把公证一份协议。宁可事前麻烦一些,也好过事后掰扯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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