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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利用家人信息给明星应援,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信之源律师讲解合同效力

2025-09-30 17:14:26 0

近日,一起涉及未成年人高额消费给明星应援的案件引发社会关注。14岁的小童使用家人手机在某平台注册账号,在明星应援团队经营的店铺消费6万余元用于购买明星周边产品。法院最终判决该消费合同无效,责令商家返还大部分款项。信之源律师事务所将结合此案,为大家解析合同效力的相关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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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件回顾

小童是某明星的粉丝,而阿伟是该明星应援团队的负责人,在线上平台开设店铺出售明显虚高的明星周边,所得用于为明星打榜应援。2022年,14岁的小童使用母亲和好友的手机号注册平台账号,在阿伟店铺多次消费共计6万余元。

小童母亲发现后,表示对消费行为完全不知情且不予认可,要求阿伟返还全部款项。协商无果后,诉至法院。

二、信之源律师解析:合同为何无效?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消费行为效力有限

根据《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其同意、追认。

"本案中,小童年仅14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信之源律师指出,"其6万余元的高额消费明显超出了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范围,且未得到法定代理人(小童母亲)的同意或追认,因此该合同欠缺生效要件。"

2.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2021年8月中央网信办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饭圈"乱象治理的通知》明确要求"严禁未成年人打赏、应援消费等活动"。

信之源律师分析:"被告放任小童参与集资打榜,既违反了国家强制性规定,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法院判决:过错责任如何划分?

法院经审理认定,原、被告之间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

被告(商家)承担主要责任:作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变相为明星艺人打榜筹集资金,引导未成年人应援消费,存在主要过错

原告监护人承担次要责任:未妥善履行监护职责,未有效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存在一定过错最终法院酌定被告返还原告4.36万余元。

四、信之源律师提示:合同效力的法律要点

1.对未成年人家长的建议:

加强对未成年人使用手机和网络消费的监管

妥善保管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

培养孩子正确的消费观念和法治意识

2.对商家的警示:

① 树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识

② 不得以变相方式引导未成年人非理性消费

③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健康网络环境

④ 合同效力的关键要素

五、信之源律师总结,合同有效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② 意思表示真实

③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④ 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合同因同时违反多重要件而无效。商家和家长都应从此案中吸取教训,共同为未成年人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如您正面临此方面的法律问题,您都可在官网平台免费咨询。我们所提供24小时在线律师免费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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